珠海
中國最早的四個經濟特區之一
“一帶一路”倡議規劃的戰略支點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節點城市
珠海市國資委
秉承敢闖敢試的特區精神
通過探索現代公司治理
監管模式創新
市場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
充分激發企業經營活力
發展動力和市場競爭力
走出了一條具有
珠海特色的國資國企改革之路
現在
珠海市國資委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4名財務總監
誠邀經驗豐富、德才兼備的你加盟
崗位介紹
財務總監派駐制度是珠海市國資委自2001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創造性實行的監管制度,通過多年來的運作和完善,已經發展成為貫穿市管企業經營運作全流程的風險防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珠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支撐。
珠海市國資委聘任和管理的財務總監,代表市國資委派駐市管企業,對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財務活動以及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珠海市國資委對財務總監實行年薪制、定期輪崗制。新聘用任職試用期為半年,對試用期滿經考核特別優秀的財務總監,可針對個人實際情況給以具備行業競爭力的薪酬待遇水平。對履職期間表現突出的財務總監,將進一步委派至市管國企擔任董事職務參與重大決策。對業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的財務總監,視情況統籌考慮以市場化選聘方式任職市管企業班子成員。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
(二)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熟悉并自覺貫徹執行財經和國有資產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三)誠信守法,品行端正,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勤勉盡責,具有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職記錄。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年齡在40歲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金融、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學歷,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財務監管工作,取得會計、審計、經濟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等相關執業資格。
(七)具有5年以上從事金融、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工經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擔任過大中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財務或審計部門負責人職務1年以上;(2)在機關事業單位擔任科長(或管理崗位7級)職務1年以上或副科長(或管理崗位8級)職務3年以上;(3)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會計審計工作,并擔任主審(或項目經理)工作3年以上。
(八)具有中國或世界500強大型企業相應管理崗位或上市公司中高層職位經營管理經驗者優先,年齡可放寬至42歲(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曾受刑事處罰和黨紀、行政處分的;
2.有曾因瀆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記錄,弄虛作假、貪污受賄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記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責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基本稱職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條件的。
招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電子郵件報名郵箱為gzwrsk@zhuhai.gov.cn。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18日至8月31日(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準)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登錄珠海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欄目(http://www.zhuhai.gov.cn/gzw/gkmlpt/index#6110)下載。
(2)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報名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及執業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學歷,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方可報名。
(3)工作經歷、主要業績及相關證明材料。
(4)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
以上材料請掃描成PDF文件,其中報名表需本人簽名后掃描。郵件主題請標注姓名。
報名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在招聘過程中,我們承諾將嚴格為報名應聘者保密。
4.咨詢電話:0756-2261109(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后,將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統一考試
1.筆試。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與履職相關的政策和業務測試,包括理論知識、實務操作、文字表達。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順序取一定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前進行報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報名材料原件、蓋有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
筆試、面試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未接到通知者恕不予筆試、面試安排,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組織考察
考生總成績由筆試(占比40%)、面試成績(占比60%)組成。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通過實地走訪、審查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并注重考察工作實際、履職能力及職位匹配程度。
(五)體檢
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
(六)聘用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市國資委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聘用等相關手續。
(七)遞補聘用
考察對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1.自愿放棄應聘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時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的;
3.不服從工作崗位分配安排的;
4.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作弊等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因上述情形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依次遞補。
防疫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主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學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確保自身符合本次公開招聘防疫要求。
(二)報考人員在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及體檢環節均須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標識的,需上報疫情防疫工作相關部門,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報考人員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適時另安排體檢。
(四)下列情形的考生取消參考資格:
1.考試前14天內到過中風險或高風險地區;
2.考試前14天內接觸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
3.考試前14天內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共同暴露過(場所或其它);
4.考試當天有下列癥狀之一或前14天內有下列癥狀之一未就診排除新冠肺炎的。癥狀包括:發熱、咳嗽、咽痛、打噴嚏、流涕、鼻塞、頭痛、乏力、肌肉痛、氣促、呼吸困難、寒戰、腹瀉等;
5.考試當天拒不遵守考場防疫工作要求;
6.省防控指引(粵衛疾控函〔2020〕102 號)規定的情形。
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珠海市國資委。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