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價局和省交通廳于5月18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廣東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第二階段(區域合并)實施方案(修訂版)的通知》(粵交征〔2009〕404號,下稱《修訂方案》),這標志著我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第二階段(區域合并)工作正式打響。
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關于推動珠三角一體化的要求,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要充分發揮先導作用,《修訂方案》根據高速公路網建設發展實際做了統籌考慮,優化了區域合并結構,有利于減少主線收費站和標識站,進一步撤并區域間主線收費站,通過區域合并擴大區域聯網收費范圍,增加ETC車道數量,發揮電子不停車收費的規模優勢,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在全省高速公路采用電子不停車收費和人工半自動收費兼容的組合式收費技術,實現“粵通卡”全省一卡通行。
《修訂方案》提出的深圳區域并入中片區,黎光、羅田和黃鶴等三個深圳與東莞、廣州地區的收費站將撤消,可更有效地消除擁堵,進一步提升珠三角地區路網的總體通行能力,有助于珠三角區域整體交通的暢順。深圳區并入中片區,促進省港澳經濟的進一步融合,具有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優化路網使用效率,為我省經濟發展提供更好的基礎條件和投資環境,可加強珠三角地區與港澳地區經濟交流,加快構建珠三角經濟城市圈,提升我省綜合競爭力。
(來源:省聯合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