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廣鹽集團在河源市與各市鹽業公司簽訂食鹽安全工作責任書,鄭重向社會承諾:確保合格碘鹽供應,確保食鹽安全零事故。省廣鹽集團董事長、省鹽務局局長李加云在簽字儀式上表示,我省將加快建成食鹽配送體系,進一步完善重點地區,特別是農村、山區以及邊遠地區的碘鹽銷售網絡建設,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確保群眾買到“放心鹽”。
責任書規定,工業鹽、井礦鹽鹵水嚴禁作食鹽銷售或直接用于食品加工,保證食鹽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為合格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場(廠),食鹽運輸、倉儲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混放,建立健全食鹽召回制度。責任書同時規定,“各市鹽業一把手對轄區食鹽安全管理負總責”,將食鹽安全納入經營業績目標考核,定期對食鹽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定期抽查轄區生產加工、經營的食鹽質量,建立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技術和人力資源儲備等。
各市鹽業就此立下“軍令狀”:確保從鹽業公司出品的食鹽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安全鹽和放心鹽,確保合格碘鹽的市場供應,確保食鹽安全零事故。“如預防、控制和處理突發食鹽安全事件不力,或未落實食鹽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危害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廣鹽集團)